红与黑读后感700字
篇一:红与黑读后感
《红与黑》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自1830年问世以来,赢得了世界各国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
这部小说很有影响力,它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名叫于连,他的经历和遭遇使我们明白了很多事情。
于连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篇二:读《红与黑》有感
斯汤达的《红与黑》是世界文学中非常耀眼的一部名著。我认为这部小说非常适合我们这个年龄的人读,因为其中就描写了一个资质很好、很聪明而又雄心勃勃的青年。不过小说并没有安排胜利大结局:主人公——于连在挣扎的过程中失败了。因为他反抗的是整个社会,他曾经要征服的社会,一个他既不属于也不被属于的社会。
我之所以喜欢于连,不仅是因为他在一定程度上和每一个没有被打击、侵蚀、腐辱的年轻人一样,有一颗激情跳动的心,也是因为他的聪明、好学,比其他人智慧,更是因为他的命运宿命似的让人感到无形的压力,似乎预示着某些东西。
他本来可以拥有所有的美德和幸福,但命运却不让他得到骄傲,他有勇气去征服,他有能力去赢得自己的辉煌,但他的出身以及所有人对他的恶意,还有这个社会所设下的大牢笼,使他的一切努力都变得十分艰难,因为所有的权利都掌握在一群贪婪、无能、自私的人手中。于连向往的幸福生活不可实现,使得他对整个社会不满。
他只是一个工人的儿子,然而就连他的家庭都不喜欢他。他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属于那里,但现实没有给他机会。他的爱情也十分离奇,我无法说清楚,但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是:他的爱情是那样的热烈,他又是那样热爱生活。
于连的形象是法国当时社会千百万青年人的缩影,于连的奋斗与努力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写照。它所揭示的有关那个挣扎的生命的故事,也许还会继续下去,只要这个社会、这个世界还存在……
请记住这个挣扎的人。
篇三:红与黑读后感
本来已经对自己说,不能再碰小说了,但是我并没有因为考大学时间的紧迫,抑制了自己要看《红与黑》的欲望。
我翻开了第一页,司汤达把我带到了一种爱恨的情景,好想知道于连的结局,于连和德瑞那夫人的爱情。终于,我抱起了那本书,开始了我又一次读小说的冒险。再说老师让我们读什么戏剧,戏剧,我这一辈子也不准备做导演,为什么要读剧本啊。我静静的品味着《红与黑》中于连的所作所为。在书的最后一段写到“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景仰的玛嘉锐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德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我在思考着这篇文章应该属于悲剧的那种吧!对于司汤达,他能在书中把于连的所有形象都刻画的淋漓尽致,我真的由衷的佩服他。于连和德瑞那夫人的爱情值得作者那样任意写吗?为什么结果那么悲惨,我有些讨厌作者那样了,其实德那瑞夫人也是在追求自己的幸福。她讨厌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讨厌他,她和丈夫之间根本没有感情。当然面对于连,她会产生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她其实也有些……因为她偷偷紧握于连手时,自己却被爱情和道德责任感折腾得一夜没合眼。她虽然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于连连请假3天时,她却按捺不住对他思念。可能感情都是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