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我欣赏作文锦集五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欣赏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欣赏作文 篇1
有的人欣赏花,有的人欣赏草,而我却十分欣赏我自己。
我的相貌并不出众,成绩也不是最优秀,人缘也不是很好,但是心中却有着熊熊燃烧的热情,我爱主动上前安慰生气的同学,我爱开一些玩笑让同学们开心。我觉得这样会让我的同学与朋友都得到欢乐。全心的帮助别人,令我身边的人都快乐幸福。如果我有了困难,身边就会出现许多热心的朋友,那么,我也自然就会幸福快乐,因为快乐为爱而存在。
我肯定了自我,会加倍努力地去迎接未来。自我赏识,要有一颗坚强的心,去战胜困难,坚持不懈,斗志昂扬,都会得到远大的志向。著名诗人王昌龄曾经写出“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的美妙诗句,诗人的心是无比纯洁的,如雪一般。同样,面对朋友我也不会使出阴谋诡计,更不会背叛。能聚到一起就是缘分。我何必不珍惜这份难得的情谊呢?
我知道自己也有缺点,但我也有着与众不同的优点。别人有的优点,我未必有,但我会加倍学习别人的优点,并且我会在欣赏别人的时候,找到自己学习的榜样。挖掘自己的潜能,超越自我极限,肯定自我性格!我只有证明给自己看:你有优势!因为我就是我,不一样的我。
我欣赏我自己。
我欣赏作文 篇2
永远都是挺直胸膛,即使要被折断也绝不弯腰驼背,这就是笔,我欣赏它不屈的精神。
古人有云:“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意思是说即使你有好的记性,也不如用笔记下来的印象深刻。因为有了笔,在平常的学习中,我可以把重点摘录下来,可以巩固自己的记忆;我也可以把优美的字词句篇摘抄下来,可以增加自己写作文的灵感。所以,我欣赏笔,欣赏它给予我的帮助。
从古至今,笔被无数人所运用。李白用笔写出千古流传的诗篇,鲁迅用笔拯救中国国民的精神,用笔刺讽当时社会的腐败;毛泽东主席也用笔写出了赞颂我国大好河山的文章……如果不是这些笔的作用,我们将无法欣赏到这些千古绝唱的诗篇,无法了解过去的历史。所以我欣赏笔,欣赏它的历史意义。
笔可以抒发我们的情感,也可以发泄我们的不满。但我们有快乐想与人分享,但又无人在旁的时候,我们可以用笔把快乐谱写出来让它永久保存下来,需要的时候再拿出来细细品味;而我们有不满和委屈,又无法向他人诉说时,我们就可以用笔把心里的难过与不满写出来。写完以后,用火把它烧掉,把不快乐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这些也是笔的作用。所以,我欣赏笔,欣赏它能畅达而又痛快地表达出我的情怀。
就如鲁迅那样,我们也可以用笔来批评当今社会的一些腐败的风气。例如一些谋职靠关系的人,认钱不认理的人,用钱买关系的人等等。诚然,我们并没有什么能力去阻止这些,但我们有武器,我们可以用尖锐的笔锋写出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笔是武器,它不伤害人,倘若要它伤害人的话,那是威力无比啊!所以,我欣赏笔,欣赏它“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威力。
我欣赏作文 篇3
我喜欢的花是红玫瑰。
记得过年的那一天,妈妈从花市买回一大束鲜花,有金黄的太阳菊,紫色的熏衣草,洁白的满天星……, 但是最美丽的是那“万花丛中一点红”的玫瑰花, 而最吸引我的是她与众不同的香味, 那是别的花朵无法取代的'。
玫瑰多生长在肥沃的土壤上,喜欢阳光充足的环境, 无论在南方和北方, 我们平常都可以种植。 玫瑰的的花朵非常饱满,颜色有很多种: 白色,黄色,粉红,我最喜欢的是火红色。 可爱的玫瑰花,她们碧绿的枝干上居然长满了锋利的尖刺,可能是要保护自己高贵的美丽吧!
我喜欢玫瑰,因为她无论是盛开还是调谢,都始终保持着生命的热情,那就是火红色!
我欣赏作文 篇4
哦, 我长大啦!
在大人的眼里,我们可能永远是长不大的。这次,我被认可啦。 还记得那年春节,鹅毛大雪漫天飞舞,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爷爷家拜年。
远看,爷爷家的屋顶被白茫茫的大雪覆盖啦,宛如一块奶香巧克力!到啦爷爷 家,爷爷正坐在火炉旁看电视,奶奶和我妈妈正在包饺子,爸爸出去啦。“呜呜呜’’咦,哪来的哭声?定睛一瞧,弟弟一人在哭,我看没有人照顾他,就装大 的样子来照顾弟弟。‘‘弟弟不哭,哥哥给你糖吃!’’弟弟似乎不想吃,一个劲儿的哭。这下我急啦,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嘿,有啦!我想弟弟最爱玩小汽车啦,
如果有小汽车的话肯定不哭啦,二话不说,我立刻三步并成两步包到放玩具的地方。“在哪,到底在哪呢?’’我把玩具箱翻啦个底朝天才找出小汽车,最后,我精疲力竭的跑到弟弟身边,拿出小汽车,弟弟见啦,破涕为笑。
爸爸妈妈们知道啦,夸我长大啦,是个乖孩子!虽然很累,但是被认可的感觉真好!
我欣赏作文 篇5
“连谏,女,原名连淑香。最终学历:初中”
这是连谏原来在博客上的公告。也许,在一个领域做到她这个份儿上,学历低就不再是缺陷,而是一种能耐了。
她现在的博客公告是:
“连谏,一个精神洁癖患者。一个自卑到冷静的人。一个喜欢冷眼旁观的人。一个对世俗生活充满了热爱的人。一个美食的忠实追捧者。一个害怕被人窃笑的人。一个喜欢胡思乱想的人。一个排斥谎言的人。
“看过一点风和雨,琢磨过一些事。写过一些字,出过一些书。”
连谏住在青岛,过着我向往的那种生活——不用上班,在家写字。有老公有孩子。
很早以前就对连谏有所耳闻,也零散地读过一些她的字,但是喜欢她,却是在无意中看了她的博以后。
她的博文,一律以“俺”自称,要么就是“连某”,诙谐风格与她那些凄迷的爱情小说截然不同。她说自己是一个“对世俗生活充满了热爱的人”,打动我的,正是她对生活的那种鲜灵灵的蓬勃的热情,她爱美食,爱好看的衣服,爱一切能让生活更舒适的俗事俗物,最爱的是钱。我喜欢她这种毫不讳言的坦率态度和对世俗快乐的孜孜追求。我讨厌酸文假醋!
但是,这并不妨碍她写出那些超凡脱俗的字。她说自己:“因爱高收所以高产。”她的作品极多,主题多是都市爱情,最近留心看了一些她的小说,不禁感叹,不知她从哪里来的这些灵感,把情爱两个字不厌其烦地写得如此千回百转。
在每天下班回家漫长的车程中,我用mp4看了她的《迷香》。网上的连载只有一部分,没有结尾,我至今还不知道左左和悠悠最后到底怎么样了。这两个孩子都中了爱情的蛊。后来又看了一部分《暗伤》,依然是各色的爱情,大多都有阴谋、有秘密、有疼痛。小说看上去有一点点诡异,但是让人喟叹。《秘密》看了一章,感觉就温暖多了。
她在一篇散文里说起过自己很多年前的样子,极瘦,有着凛冽的锁骨,抽烟,穿男式运动鞋。在网上看她的近照,圆润,气色不错,笑意盈盈,看上去非常女人。
如果是几年前,我会喜欢她曾经的样子,特立独行,个性卓然,宛若安妮宝贝笔下的人物,但是今天,我还是喜欢她现在的样子。一个女人如果把生活经营得如她这般有声有色,那么便应该是这样的表情,平和、快乐、心满意足。